汝州市公安消防大队产业集聚区消防中队空调、热水器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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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 汝州市公安消防大队产业集聚区消防中队空调、热水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1 项目名称:汝州市公安消防大队产业集聚区消防中队空调、热水器采购
1.2 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H-2018-220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约 40万元;
1.4采购范围:空调、空气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供货及安装期:7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合格;
1.7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保期:空调6年,空气能热水器3年。
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起点时间为准);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6 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30万以上类似业绩合同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 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8 拟派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供应商近半年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有效的查询途径并保证随时可查);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凡有意者请于2018年 12月 10日至2018年 12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汝州市朝阳西路141号二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代理公司出具格式,报名时需由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现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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