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港尾中学1#、2#学生宿舍楼空气能热器采购
发布时间:2018.11.08
龙海市港尾中学1#、2#学生宿舍楼空气能热器采购
日期:2018-11-07 17:15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海市港尾中学
乙方:漳州市聚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81]GK[GK]2018049的龙海市港尾中学1#、2#学生宿舍楼空气能热器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1 | 1-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