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教育科技局学校冬季清洁取暖“以电代煤”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9

山西潞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治县教育科技局的委托,现就长治县教育科技局学校冬季清洁取暖“以电代煤”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长县财采办备案(DL18106)号
二、项目名称:长治县教育科技局学校冬季清洁取暖“以电代煤”设备改造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不分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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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数量(台) |
主要规格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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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源热泵 |
4 |
详见招标文件 |
145401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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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供暖机组 |
58 |
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内容包含: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为准。
2、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四、报名须知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国内品牌货物生产制造厂家,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发生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查询结果);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均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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