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采用空气源热泵等采暖设备
发布时间:2018.04.17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位总体方案》(石字〔2017〕59号)、《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35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供热清洁化,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在总结2016-2017年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考虑电力、燃气保障程度,继续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最大限度提高农村清洁采暖比例。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多种方式、统筹兼顾。充分考量电力、燃气配套等基础条件,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