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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冬季取暖试点方案出炉,空气能成为重要匹配热源

发布时间:2018.03.09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各选择不少于1个村,尽量集中连片、易形成规模的区域作为“太阳能光伏+热源”或“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试点,并纳入农村地区电代煤气代煤任务。

  设有小学、养老设施的村优先试点

  河北省属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开展太阳能取暖基础良好。根据该方案,我省在农村地区开展太阳能取暖试点,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各选择不少于1个村,优选科学适用的“太阳能光伏+热源”和“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实行便民高效的建设方式和永续发展的运维方式。设有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的村优先列为试点。今年9月底前,通过科学试点示范,形成较为成熟的太阳能取暖解决方案,为建立完善的太阳能取暖支持政策、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奠定扎实的基础。

  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方案

  文件中明确表示,太阳能采暖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方案。根据建筑功能特点、围护结构现状、农户经济条件等,选择适宜的太阳能取暖技术方案。屋顶具备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条件的,可选择“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技术,白天发电上网,夜间利用谷电取暖和蓄能。农村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等公服单位,可选择“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利用太阳能热量取暖。太阳能光伏、光热应合理选择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电锅炉、燃气壁挂炉等热源和辅助热源设备,形成太阳能与空气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电能、燃气等多能契合的取暖模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工办、国网河北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公司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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