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清洁采暖“优先用电”,居民不承担费用
发布时间:2018.01.06

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重要精神,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现就全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居民冬季清洁取暖,除山区等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采用无烟型煤替代外,全市居民散煤基本“清零”。实施居民煤改清洁能源取暖121.3万户(不含山区约3万户),其中城市地区12.9万户(含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4.3万户),农村地区108.4万户。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充分考量电力、燃气配套等基础条件,“宜气则气、宜电则电、优先用电”,注重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实行整村推进,深入宣传发动,明确配套政策,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多方共赢。
——合理负担、惠及民生。
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尽量少增加居民负担,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实现预期效果。
三、改造方式及任务
各区结合配套电力和燃气设施情况,主要确定以下改造方式:一是“煤改电”,包括采用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等取暖;二是“煤改气”,主要采用燃气壁挂炉取暖;三是集中供热补热,主要针对热力管网已经覆盖区域,通过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取暖;四是少量拆迁、腾迁和利用现有空调等其他方式。
(一)“煤改电”。
共计54.3万户,占总任务量的44.8%。其中,城市地区3.7万户,农村地区50.6万户。
(二)“煤改气”。
共计58.3万户,占总任务量的48.1%。其中,城市地区4.3万户,农村地区54万户。
(三)集中供热补热。
共计5.5万户,占总任务量的4.5%。其中,城市地区5万户,农村地区0.5万户。
(四)其他方式。
共计3.2万户,占总任务量的2.6%。
四、工程建设投入及资金来源
(一)“煤改电”。
安装蓄能式电暖器的,中心城区、环城四区城市部分,户内取暖设施购置安装,按现行政策,市级投入600元/台,区级投入600元/台,居民承担600元/台,其他地区,户内取暖设施购置安装,按照实际费用,区级最高投入4400元/户,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