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公安局玉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9-01-04 阅读次数:3548

 

玉环市公安局玉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9-01-04】

1.招标条件

玉环市公安局玉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已获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8]12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玉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由玉环市财政拨款解决。本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经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备案核准,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确定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后塘垟村,泰安路南侧,玉环市检察院对面。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12亩),总建筑面积约为9888平方米,地上面积7860平方米,其中主体建筑面积约为7260平方米,训练场建筑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28平方米,地上建筑占地面积约为2145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4550万元。

2.2招标内容:本项目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具体包括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基坑围护、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空气能(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幕墙、二次装修、室外配套(包括园林绿化、景观、大门、围墙、室外道路及市政管线、停车场及训练场地、BIM 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以及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并无偿配合本项目配变电站设计工作

2.3竞标费用:中标人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载明,另一中标候选人(未中标人)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3万元(人民币),得分排列为第三名的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2万元(人民币),得分排列为第四名、第五名的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1万元(人民币)。经评委界定以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不予支付补偿费用。所有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2.4质量要求:方案成熟并达到国家、浙江省及台州市有关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5具体设计内容要求与费用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并配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各专业设计人员。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3.3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符合资格要求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9年 1 月 16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包括招标范围内投标申请人拥有的其它专项设计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设计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书以及社保证明,以及能够体现投标申请人自身实力的其他资料和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上述材料须为原件及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会同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身份证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2楼,电话:13706862501)递交资格预审资料,逾期不再接受。

5.投标资格确定

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及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和评审,以投票形式选定五名投标人(如报名单位大于或等于三家而不足五家的,则审查和评审合格的全部参加本工程投标)参加本工程设计投标,未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6.其他事项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zjwz/)和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hjyzx.com)网站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公安局(盖章) 招标代理: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王警官 代理项目负责人:李陆明

联系电话:0576-89917571 联系电话:0576-87255885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0576-87238517

 

资格预审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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