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隆基乐叶光伏公司采用空气源+电蓄能互补方式供热用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9-01-03 阅读次数:3089

 

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总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公司采用 空气源+电蓄能 互补方式供热用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20190101
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总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公司采用 空气源+电蓄能 互补方式供热用电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总公司的委托,对大同隆基乐叶光伏公司采用 空气源+电蓄能 互补方式供热用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同隆基乐叶光伏公司采用 空气源+电蓄能 互补方式供热用电项目。

二、招标编号:SZ20190101

三、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金额171.646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1包:内容为大同隆基乐叶光伏公司采用 空气源+电蓄能 互补方式供热用电(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质量: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投标段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3、本公告第五条(参与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3套。)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

1.报名及发售时间: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北京时间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开发区咸通路303号)。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月24日14:30时。

2、递交地点: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开发区咸通路303号)。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九、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总公司

联系地址:大同市开发区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8635226185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开发区咸通路303号

联系人:张喆磊

电话:0352-7609768

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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