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村矿区多能互补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村矿区多能互补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红村矿区多能互补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工程》项目备案证明}(大洼区行备【2018】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红村矿区供热中心现有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锅炉房配置3台20吨/小时燃煤锅炉,为辽河油田红村矿区即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厂区及职工住宅区供热。盘锦地区提前供暖一周,滞后停供一周,每采暖季采暖期165天。热源厂总供暖面积为43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供暖面积11万平方米,非居民供暖面积32万平方米。本项目是针对原有燃煤锅炉的改造工程,所有改造都在热源厂红线内区域,以清洁能源热源实施燃煤替代,不涉及原有供热管网和循环系统,本热源方案设计供热能力不小于原有供热能力,并对老旧管网维修维护和改造根据新的热源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项目所在地现状可用外部能源品种为电和天然气。现状电力系统为油田系统专线,变压器总容量为1200kVA,电价为0.8元/kWh;若新增用电采用油田配网供电,则业主单位协调油田电力部门办理增容事宜,由中标人负责实施此外电源工程实施;若新增用电采用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则热源厂5公里处有国家电网公司的电源点,业主单位协助中标人进行供电报装,具体外电源位置需经电力公司确认并通过供电方案后确定,由中标人负责此外电源工程接入的工程及费用,实施过程中的线路路由所需征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管道燃气距离锅炉房1000米,天然气价格为2.8元/立方米。自来水及排污为原有系统。
现就红村矿区供热中心以多能互补技术路线进行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实现区域燃煤替代,项目技术方案详见发包人要求。项目建设原则上不新增建设用地,若中标人确需因建设及功能新增建设用地的,业主单位负责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工程实施及相关成本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2招标范围
以招标人技术方案要求为基础,设计、改造、建设一套多能互补清洁能源供热系统。包含供热设备更新改造、热源厂基础设施改造、热源厂红线外能源接入工程,充分考虑安全保供、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实现红村供暖中心燃煤替代;新的清洁能源热源厂建成投运后,在承诺的总运营成本金额内,进行清洁能源供热中心运营管理及设备维护,运营期为10年,运营期满向业主移交正常运行的清洁能源热源厂。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报建和验收;负责清洁能源供热中心10年的运营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设计部分:
本工程对红村矿区现有燃煤锅炉房进行多能互补清洁能源改造,重新设计锅炉房及热源布局,设计由空气源热泵、太阳能集热、蓄热和燃气锅炉组成多能互补清洁能源供热系统,并设计监控中心,达到供暖面积43万㎡的清洁能源供暖能力。供热功率总规模为20MW,新建9MW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其他热源为燃气锅炉、蓄热系统和以太阳能为主的新能源系统(含光伏发电和太阳能集热,考虑本地区地址条件、场地条件和相关部门要求,不考虑水源热泵);新建6MW规模的配电系统,包括外电源线路和征地,并在原锅炉房控制室设计多能互补调控中心,实现对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和云平台监控。项目建成后,达到要求的供暖能力和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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