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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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就温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8]-480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8】22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温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需采购热风机、电暖桌、节能型电暖气。(详见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2、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一包:空气能热泵热风机采购;二包:电暖桌采购;三包:节能型电暖器采购(踢脚线电暖气、电激活相变节能散热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所有补充内容。
4、供货及安装期:30天/包。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配套。
四、各包单价预算:一包:3000W/4500元/台;二包:2300元/台;三包:1500元/台。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须(一包)包含热泵或制冷(热)设备产品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其余包须包含家用电器或电子产品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须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
5、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