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陕西电力2018年“煤改电”项目第一批第三包(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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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陕西电力2018年“煤改电”项目第一批第三包(三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PGJC-CD-W-2018-10-04 /内部编号:CDZBCG-2018-1288 )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
国网陕西电力2018年“煤改电”项目,由国网陕西电力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分别在西安、西咸新区、铜川三个供电公司区域实施,平高集团作为项目总包单位,采购主要有成套设备类、柱上变压器类、水泥杆类、绝缘导线等共10种物料。
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分4个标包:
包3:水泥杆(包内物资详见附件1)
供货周期:2018年11月底前完成供货。
质保期:质保期36个月
- 应答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提供企业2015-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
(4)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份2015年以来为电力行业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文件。
(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应答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9)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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