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视频中心

VIDEO CENTER

热门活动

activity

新闻资讯

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

发布时间:2018.10.29

一、 招标条件

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采用BOT(建设-运营-无偿移交)的运作方式。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高州市人民政府授权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或“招标人”)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委托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格特许经营者。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

2.1.2项目地址: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高州市境内;

生物质处理厂项目:拟选场地为平原地貌,场地在垃圾焚烧厂南侧。

2.2项目建设运营内容: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104429.65万元。投资总额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

2.2.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估算约为89867.09万元,一期投资估算约为62237.91万元,二期投资估算约为27629.18万元。

(1)建设规模:本期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预留600t/d处理规模用地。

(2)炉机配置:本期配置2×600t/d机械炉排炉+1×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1×600t/d机械炉排炉+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

2.2.2生物质处理厂

生物质处理厂项目投资估算约为14562.56万元,日处理餐厨垃圾150吨,日处理污泥100吨,年处理9.125万吨。

本项目前期费用及分期建设投资额度及最终完成的总投资最终以高州市财政投审审定额度为准,并作为垃圾处理服务费测算和确定的依据。

2.3.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为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特许经营项目,按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5号令)【以后简称“六部委25号令”】规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无偿移交)的运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特许经营者,由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享有项目投资建设形成的地上构筑物、建筑物、设备、设施及备品备件等项目资产设施的特许经营权(不含土地所有权,下同);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之后,项目资产及运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所有。

政府方在项目公司股权中不参股。高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使用量付费,即按照生活垃圾处理量,结合处理服务单价支付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以中标人的实际中标价格并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条款调整后的价格为准。

2.4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三十(30)年

返回列表

在线咨询

热线电话

400热线: 400-866-7888

售后专线:020-86736686

产品选型

招商加盟

招商热线:19925688666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热线电话

产品选型

招商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