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肃北县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5
甘肃酒泉肃北县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经肃北县人民政府授权,肃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县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本项目。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肃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社会资本)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甘肃酒泉肃北县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SBCB(2018)049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肃北县全县现有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供热面积52.7万平方米。其中办公商业建筑面积26.46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建筑面积32.99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使用面积总计26.23万平方米)。项目在县城利用原城区集中供热建成的7座换热站(热源厂锅炉房1座,城区6座)分为12个供热区域,设立33个供热站,进行分布式与集中相结合的清洁能源供暖;县城外自行供暖单位及各资管站采取分布式清洁供暖;马鬃山镇分为6个供热站,分布式与集中相结合的清洁能源供暖;石包城乡在原锅炉房设立一个供热站进行集中供暖;盐池湾乡采取分布式清洁供暖。
根据可研,项目采用分布式安装、集中式控制的CO2空气源热泵清洁供暖系统,无需新建管网工程,可实现原燃煤锅炉拆除后各建筑的供暖。根据目前县城供暖二级管网7个换热站的分片情况,按供暖换热站及街道进行分区,设计分为12个供暖分区(河东区11个,河西区1个)。利用原二级管网,在每个分区再根据供热末端设置33个供热站,进行分区域分布式供热。县城供暖面积合计462624m2。县城外供暖单位、资保站、马鬃山镇、石包城乡及盐池湾乡均采用分布式供暖,原则上办公与商业建筑每栋楼单独安装热泵机组供暖,集中的居民住宅可连片集中设置1个供热站供暖。热泵机组可安装在蒙古包外形的吸音声屏障维护结构中。乡镇分布式供暖面积合计64287m2。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16404.19万元,建设期利息262.91万元,流动资金100万元,项目动态总投资16767.10万元。
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图纸批复文件为准。
五、采购需求
5.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合作期限为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工作,并提供运营维护服务工作,并有权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获得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5.2投资概算:本项目的总投资约16767.10万元。
5.3项目规模: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项目概况”。
5.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项目合作期限21年(含建设期1年)。
5.5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5.6资本金与股权结构: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设置为20%,即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90%,政府方出资比例10%。
5.7其他采购需求:无 。
六、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1主体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股权出资比例,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其中,出资义务承担方中应明确主要出资人,主要出资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0%,联合体成员持股比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