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区近220万平米采用空气源热泵等分布式清洁能源采暖

空气能 发布日期:2018-02-20 阅读次数:6044

据长城网石家庄2月10日报道 近年来,河北省石家庄市大力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目前,石家庄市区有12个小区、近220万平米面积都采用了空气源热泵等分布式清洁能源采暖方式,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石家庄市不甘落后,在2017年6月积极争取到全国的清洁能源取暖试点城市后,积极开展工作,大力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建设。

 

优质案例彰显空气源热泵供暖最佳本色


2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107国道附近的岭南家园小区,在小区西侧的空地上,六组大型机组设备正在运转。据介绍,小区现在采用的是燃气空气源热泵供暖模式,利用燃气推动液氨进行循环,吸收空气中的低品位热能,再产生双份的热量。据介绍,如果一方天然气产生一个热量的话,用这套设备一方天燃气可以产生1.86个热量,其中0.86的热量就是吸收空气中的热能所产生的。

 

如果用燃气炉供暖,一平方米一个采暖期最低要用8方气,甚至要用到10—12方气,使用这种设备则不会超过4方,而且氮氧化物排放远低于普通燃气锅炉,只有28毫克/立方米,是普通燃气锅炉的五分之一。随后,记者来到三楼的次女士家中,看到家中的温度计显示温度为21摄氏度。次女士表示,供暖以来温度一直是20摄氏度左右,费用也不太高,97平米交了不到2000元。

位于南三环石铜路附近的海龙湾小区供暖面积24.5万平米,原来采用传统的燃煤锅炉取暖,每个采暖季就要燃烧3000吨煤。在2017年,小区对采暖设备进行了改造,更换了十几组空气热气源机组,大大提高节能性和环保性。据了解,该设备冬天利用电能驱动压缩机,把空气中的低品位热量提取出来,然后通过机组转化成热水送到屋里面,跟供热地暖的效果是一样的。

 

原来的管道不用动,把水提升到45摄氏度的热水,送到老百姓家中,这样居民家里温度达到22摄氏度。取暖费还是按照市政标准收,既不产生燃烧煤的黑烟尘和呛人的二氧化硫,节能性也比原来的燃煤锅炉节能30%到40%,相当于用1度电就能搬运2.5一3度电的热量到房间。

 

正在运行的这个采暖季,石家庄市有12个小区近220万平米的面积采用了分布式清洁能源采暖方式,采用燃气热泵形式采暖的有尚河明珠、合和美家、岭南家园等小区;采用模块式空气源热泵采暖的有碧水蓝湾、海龙湾、安联青年城、十里洋房、四季阳光城等小区;采用大型螺杆机空气源热泵采暖的有碧桂园、绿朗时光、百岛绿城等小区。

 

据石家庄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石家庄市集中供热将采取优化提升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和改善供热服务保障能力;对新建建筑将大力推行分布式清洁取暖的模式。目前,石家庄市借鉴兄弟省市清洁取暖经验,正在研究制定石家庄市清洁取暖的实施方案。下一步将在全市大力推动空气源热泵等分布式清洁取暖模式,让清洁能源的占比在全市大幅度提高。

 

利好政策继续驱动空气源热泵供暖迎新发展


  • 2017年3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要求实施农村地区散煤压减替代及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积极推广“煤改电”“煤改空气源热泵”等燃煤替代模式。

 

  • 2017年3月1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7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发展空气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 2017年4月11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要求开展寒冷地区空气源热泵与其他能源耦合采暖等技术研究。

 

  • 2017年4月11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十三五”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重点攻关技术需求目录》,指出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空气源热泵等新产品;对空气源热泵等技术进行研究,重点支持寒冷地区空气源热泵与其他能源耦合采暖技术的研究与实践。

 

  • 2017年4月12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推广空气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除严寒以外地区,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到2020年,河北省新增空气源热泵等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以上。

 

  • 2017年4月25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指出截止到2015年底,全省热泵供热面积超过3361万平方米。对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区域,发展空气源热泵、电采暖、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等采暖供热方式。在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区域,充分利用低品质的资源,大力发展电能驱动的空气源热泵供热。

 

  • 2017年4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节能“十三五”规划》,要求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及相互结合采暖和太阳能热水系统;除严寒以外地区,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

 

  • 2017年8月5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提出2018年确保3-5个县(市)、区全域完成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改造;2019年,全市全域完成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改造的县(市)、区达到60%左右;2020年,全市平原农村地区分散燃煤基本“清零”。

 

  • 电代煤支持居民用户根据采暖面积和供热需求在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企业产品目录中选择电采暖设备,按设备投资额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市、县财政按照4∶3∶1比例分担。采取居民先交费用电,后核定补贴的方式,法定采暖期内,居民每使用1度电给予0.2元补贴,最高至2000元封顶。

 

  • 2017年12月20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应用示范。同时,指出国家已把空气源热泵列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增加空气源热泵技术应用示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助10元,单个项目不超过70万元。

 

石家庄市


  • 2017年2月16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其它农村地区积极开展煤改电、煤改空气源热泵等多种模式试点示范。

 

  • 2017年2月16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2017年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煤改电、煤改热泵等多种模式试点示范。“煤改电”支持设备投资补贴政策,按设备投资额70%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户,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3∶1比例分担。对2017年实施“煤改电”的居民,采暖季电费每度补贴0.15元,最高至9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 2017年3月3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桥西区2017年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指出“煤改电”支持设备投资补贴政策,按设备投资额70%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户,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3∶1比例分担。在电价政策方面,“煤改电”用户冬季取暖运行费用由用户承担。具体电价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的通知》执行。对2017年实施“煤改电”的居民,采暖季电费每度补贴0.15元,最高补贴900元。

 

  • 2017年6月2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家庄市散煤压减替代规划(2017-2019年)》,要求有资源条件的地区,优先支持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分散燃煤。难以实施集中供热、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平原农村积极推进电代煤。2018年,确保3-5个县(市)、区全域完成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改造,平原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35%,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完成80%。2019年,全市全域实现清洁取暖的县(市)、区达到60%左右,平原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全面完成。

 

  • 在居民生活领域,重点以空气源热泵等改造方式,实现居民家庭采暖、炊事全部改电或采暖用电。农业种植养殖领域,鼓励使用适宜的电暖设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原则,积极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取暖,打造多模式试点示范,不断扩大推广规模。发展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联合、与电能或燃气辅助加热等新型供热方式。

 

  • 2018年1月8日,石家庄市散煤压减替代办公室印发《关于抓紧做好2018年散煤压减替代工作目标任务确认工作的通知》,提出利用两年时间,石家庄市平原农村地区分散燃煤基本“清零”;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30万户,2019年3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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