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河南鹤壁拟推广低温空气源热风机等超11万户

煤改电 发布日期:2018-01-11 阅读次数:4519

  2017年9月29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鹤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确定了:三年后,鹤壁市城区、城乡结合部、所辖县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的任务目标。

 

  《通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工作步骤,规定:2018年5月—2019年4月为全面实施阶段,要求各项工程全面铺开,基本完成城镇集中供热工程,浚县县城开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各乡镇、农村大力发展空气源、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供热,同步进行城区、城乡结合部、县城及农村建筑能效提升改造。

 

  在技术路径选择方面,鹤壁市大力推广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要求:浚县要在优先发展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灵活选择空气源热风机、热水机,燃气锅炉,电储能设备,可再生能源等多种形式实现清洁取暖。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公共建筑(政府办公建筑、卫生院、养老院、中小学等)可通过空气源热水机、燃气锅炉、电储能设备等模式实现清洁取暖。广大农村地区因地制宜通过空气源热风机、热水机,生物质能等模式实现清洁取暖。

  《通知》对农村试点清洁取暖推广工程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财政补贴原则:三年试点期内计划对农村14.55万户居民进行改造,其中2017年度1.16万户,2018年度7.64万户,2019年度5.75万户,其中2018年度推广低温空气源热风机等技术61200户,2019年度推广低温空气源热风机等技术51000户,两年共计推广低温空气源热风机等技术112200户。同时规定原则上,农户每户财政补贴支持的改造采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60平方米以外的改造费用用户自筹。

 

  与此同时,鹤壁市拟通过编制《鹤壁市清洁取暖技术推广目录》的方式确保清洁取暖技术和服务体系的完善,并要求:各县区应根据《鹤壁市清洁取暖技术推广目录》,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技术路径进行热源端清洁化建设。各县区也可创新清洁取暖技术模式,但必须经过专家评估并报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确定清洁取暖企业和设备选择条件方面,鹤壁市要求:参照外省市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清洁取暖设备企业的企业资质、企业能力、企业认证、产品要求、企业信誉、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由县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在市场建设模式方面,鹤壁市积极创新,提出:农村低温空气源热风机等推广工程和农村成型生物质供暖试点建设工程推荐采用设计—建设—融资—经营(DBFO)模式。积极探索农房建筑物能效提升工程与低温空气源热风机等技术推广工程、生物质供暖建设试点工程协同发展的建设模式。

 

  与此同时,《通知》还明确了鹤壁市各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考核体系、保障体系,提出市清洁取暖办负责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总体协调和指导工作,要求监理综合督导机制等具体内容。

 

  2018年1月8日,《河南日报》报道称:鹤壁市政府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在该市就清洁取暖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合作备忘录签署后,鹤壁市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将共建冬季清洁取暖研发中心,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并加强清洁取暖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建设,将鹤壁市打造成为全国清洁取暖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技术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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