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扩建工程空调系统供货与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12-15 阅读次数:2719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大学口腔医学中心)扩建工程空调系统供货与安装项目[E3300000001000357004001]招标文件公示 

信息时间: 2018/12/14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投标人自2015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投标人为变冷媒流量多联空调设备制造商或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2空调设备制造商投标的,其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法人章;折算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下同);

3.3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代理商须持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且同一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申请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的投标;授权的空调设备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第3.2条要求;

3.4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拟投标品牌单个合同签约总额 1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变冷媒流量多联空调系统供货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报告),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原件备查。】

注:上述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 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以及其它;以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委托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招投标银保通”)统一收付,具体操作见“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专户名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专户账号:330016161270591681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3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1、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或投标专用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认可的银行保函。

3、保证金联保: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银保通”平台显示“已关联”。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22: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投标专用账户的,该账户的资金来源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资金转入24小时后方可用于缴存投标保证金,以便开户银行查验资金来源。对来自非基本账户的资金,不得用于缴存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将予以拒收或原路退还。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项目关联成功后,若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人不足三家等情形,“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开标(投标截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中标候选人公示15天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招标人将中标合同报省招标办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的,其保证金的退还请投标人联系保证金专线0571-85215195办理退还手续。

6、招标项目中止的,招标人向省招标办办理招标项目中止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7、招标项目(标段)有投诉等特殊情况时,在特殊情况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特殊情况处理完毕,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将中标合同报省招标办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的,除招标人事先告知省交易中心已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或中标人以外,“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其他所有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将希望延长有效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并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名单及延长的期限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同时送省招标办备案。

10、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省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将自动划转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咨询电话:0571-85215195,85215132,95533转人工服务

协会联保:0571-87631180


二、实质性响应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

5、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报告),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原件备查。

(二)评审打分资料:

1、提供符合评标办法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报告),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原件备查。

以上(一)、(二)条涉及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证书、资料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料原件送到的,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属打分评审资料的,按相应评分内容不得分处理。


三、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4人;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在保证评标委员会实际参与评标的成员符合5人及以上单数的前提下,如出现1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自动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四、否决投标

 

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形式及资格等符合性内容

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因系统原因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但无有效的委托授权书的;

3.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的;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交货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7.改变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内容的(货物名称、单位、数量);

8. /

9.投标人被省发改委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在披露期内的;

10.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二)商务标符合性内容

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2.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以下条款修正的: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 ③当合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相关合价。

3.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

(三)技术标符合性内容

1.采用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要求的;

2.不满足招标文件 “第五章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 中带 “★”的技术条款要求。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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