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11-08 阅读次数:3353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海市港尾中学
乙方:漳州市聚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81]GK[GK]2018049的龙海市港尾中学1#、2#学生宿舍楼空气能热器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0 | 套 | 国内 | 78640 | 786400 | 美的 | RSJ-200/MS-540V1 | ||||||
合计: | 7864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陆仟肆佰元整元(¥7864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港尾中学;
4.3交付条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采购人制定地点,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设备运行正常。。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序号 名 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5匹热泵主机 10 套 2 5吨不锈钢保温水箱 10 个 3 75PPR热水管及保温材料 105 米 4 50PPR热水管及保温材料 110 米 5 40PPR热水管及保温材料 265 米 6 32PPR热水管及保温材料 430 米 7 25PPR热水管及保温材料 653 米 8 20PPR热水管及保温材料 1050 米 9 PPR管道配件 10 套 10 管道支架及底座 10 套 11 机组热水循环泵 10 个 12 热水循环增压泵 5 个 13 回水电磁阀 10 个 14 进水电磁阀 10 个 15 截止阀 25 个 16 Y型过滤器 20 个 17 混合阀 137 个 18 花洒及软管 137 套 19 水箱底座 10 套 20 金刚穿孔 750 孔 21 水位控制器 10 个 22 电控箱 10 套 23 安装人工 10 套 24 系统调试 10 套 25 电源线(2.5) 46 件 26 信号线 8 件 27 电力电缆1(25*3+2) 320 米 28 电力电缆2(16*3+1) 120 米 29 电线套管1(32) 320 米 30 电线套管2(50) 350 米 31 电线套管(20) 860 米 32 接线盒 137 个 33 10A插座 137 个 34 卡控机 137 套 35 电子除垢仪 10 个 36 IC卡片 1500 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要求保质保量安装到位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设备按要求保质保量安装到位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 |
2 | 5 | 质保期(一年)后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设备安装验收后一年内。
10、违约责任
按投标响应文件约定的条款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承担响应的法律法规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当地。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当地。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龙海市港尾中学 | 乙方: | 漳州市聚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海市港尾镇梅市4号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诗浦路建元南花园8幢1811 |
单位负责人: | 刘跃明 | 单位负责人: | 董国辉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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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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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8965203258 | 联系方法: | 13960102586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龙海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龙海支行 |
账号: | 410463038958 | 账号: | 429976275034 |
签订地点:龙海市港尾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