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桥镇张家垫1号安置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10-10 阅读次数:7604

洞桥镇张家垫1号安置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桥镇张家垫1号安置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8】1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洞桥镇张家垫村。地块东面为规划道路,南面到用地界线,西面到河流,北面到用地界线。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488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717008元

 

项目总投资:7062万元

 

设计概算:限额设计,建安工程费控制在5534万元

 

勘察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 45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0 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15 日历天(含勘察),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上述设计周期不包含专项设计。

 

招标类型及范围:初勘、详勘、方案、初步(含扩初)、施工图、后续配合服务。其中主体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含太阳能及空气能系统设计)、消防、电气、绿评估及节能设计];专项设计:附属市政与管线综合设计[含市政道路、给排水、消防、供电、小区大门、围墙、室外管线综合]、景观绿化专项设计、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信用等级须具有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 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2.2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2.3 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 其他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备注: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8年10月26日16:00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桥支行
账号:81230101302064633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6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形式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形式③: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保单形式的,均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前开具,银行保函或保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或保险保单正本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3、注:投标人如采用形式①交纳投标保证金,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缴纳。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 月31日 13时30分,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成人学校)。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http://www.haishu.gov.cn/gov/)、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联系人: 胡工

 

电话: 0574-87384499 传真: 0574-8189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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